涉兒童院非禮少女受審 體育教師辯稱是意外觸碰
發布時間: 2020/10/23 15:16
於兒童院任教體育的57歲男教師,涉多次在課室內非禮1名16歲少女,包括以指導體育及按摩為由,以手觸摸少女上背、臀部及胸側等,被控3項非禮罪受審,案件今(23日)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。被告自辯稱,他有運動創傷及復原方面知識,因事主透露她有背痛,他最初以小球按摩,後來因找不到痛點而改用手,期間衣服掀起了,他意外碰到事主腰部僅2秒。
被告關志剛(57歲),被控3項猥褻侵犯罪,控罪指他於2019年1月至3月期間,在一兒童及青少年院課室3次非禮女子X。
事主X的女性朋友供稱,曾於上課期間見過被告替X按摩時,伸手入上衣觸摸X的腰部位置。
被告裁定案件表證成立,被告自辯稱,他中七畢業後於教院修讀體育,及後赴美國進修教育及體育,並於2008年入職涉案院舍,其職權是副校長,工作包括訓導及教體育,亦有體適能等證書資格,及有運動創傷及復原方面知識,事發後已離職。
被告憶述去年2月,X上體育課時,透露她因運動弄傷而腰痛,無法參與課堂運動。被告於X自行拉筋後,指可以幫她處理腰痛,X同意。
被告指以按摩用的小球為X按摩,但因找不到「痛點」,被告稱想改用手按,X亦指「ok啦」,被告便握拳及曲起食指,造成尖角找痛點,並找到痛的位置在腰間豎脊肌。
被告否認期間曾伸手入X的上衣,並稱按摩期間衣服的邊掀起了,他意外碰到事主腰部的皮膚,過程僅2秒,他已即時縮手。
被告續指,另一次上體育課時,X又稱腰痛,對被告態度亦差,被告加重語氣問X有甚麼問題,又叫她在課室一邊拉筋,及後替她按摩,被告稱痛點可能會變,故再次找痛點。
裁判官問及這次痛點在甚麼位置,被告指「同上次有啲唔同」,位置高了2吋。被告承認當時有可能隔著衣服觸碰到X的胸圍側,但並非故意觸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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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欣樂